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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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南 (略) 吴忠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 湖南 (略) 吴忠卷烟厂 | 宁夏 (略) | 项目位于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67m2,本次建设1条生产能力为2750公斤/时叶丝生产线、1条生产能力为750公斤/时梗丝生产线,易地技术改造后年产卷烟*箱,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烟片预处理、制叶丝、烟梗预处理、制梗丝、掺配加香、贮丝喂丝、卷接包等。建设总投资11.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4%。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易地技术改造后制丝车间针对含尘废气设置12套布袋除尘器,切丝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共2套),各产尘点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由制丝车间排气井收集至2套低温等离子体+交叉式化学碱洗处理设施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制丝车间各回潮、干燥及加料加香工序产生的排潮废气经1套低温等离子体+高效交叉式化学水洗异味处理设施处理,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卷接包车间针对含尘废气共设置8套布袋除尘器,各产尘点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收集至1套低温等离子+交叉式化学碱洗处理设施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SO2及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的要求;NOX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中的相关要求(<50mg/m3)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为地下密闭结构,加强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工艺清洗废水、拖洗地面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工艺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工艺清洗废水、拖洗地面废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和冷却循环水补充,回用水水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2020)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要求限值。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至生活垃圾暂存间,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专用厨余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 (略) 专业收 (略) 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不合格烟包、霉变烟包、光电杂质、风选杂质、除麻杂质、废滤棒、料头料尾及不合格梗丝、筛分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经压棒机压成块状)等,集中收集至工业垃圾站,交由烟草局定期统一回收后集中销毁(焚烧或填埋);废弃包装袋、金属除杂杂质及破损包装集中收集至工业垃圾站,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干化后送工业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MBR膜定期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16吨/年、氮氧化物0.24吨/年、VOCs6.27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略) 南部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 (略) 清宁 (略) | 宁夏 (略) | 工 (略) 南环水系,起点为乃光湖放水闸,终点为南环水系末端退水闸。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涝通道修复工程、沟道疏浚工程、闸门改建工程、氧化塘连通工程,通过修复排涝通道,对部分淤积严重的沟道进行疏浚,并改造5座机械闸门,同时与现有氧化塘进行联通。本项目总投资1347.*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7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风天禁止施工、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限速遮盖,驶出施工现场时清洗带泥轮胎,施工材料遮盖、施工场地设置挡板及 (略) 。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施工场地及管道施工作业带内分别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支沟前端、末端管道、氧化塘连接管道的施工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入本项目沟道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公厕收集 (略) (略) ;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定期维修,避免油料泄漏污染沿线水体。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清淤过程清理的杂草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清淤物及建筑垃圾就近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随意倾倒。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确保施工期沿线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6、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在支沟处新建人行步道的两侧进行绿化,同时沿线设置环保标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3 | 宁夏瑞科 (略) 8000吨/年压力容器制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 宁夏瑞科 (略)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庆安大道东侧,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压力容器8000吨,本次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年生产8000吨压力容器的生产线。建设总投资1.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19%。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中二级标准限值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限值后引至楼顶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产生量小,经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均在全封闭生产厂房内产生,切割烟尘经移动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颗粒物、VOCs、二*苯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试压排水,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 (略) 运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试压排水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降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用水水质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收尘灰、废滤芯、焊渣、边角料、废钢丝刷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过滤棉等,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VOCs 0.95t/a、化学需氧量0.3t/a、氨氮0.03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4 | 宁夏 (略) 年产*米管桩、*根水泥电杆等组件及配套产品改扩建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太阳山开发区,不新增占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米管桩、*根水泥电杆等组件及配套产品。本项目现有生产线未改进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依托现有车间新增光伏管桩、水泥电杆组件及配套产品生产线,新建1台4t/h蒸汽锅炉。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1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4座封闭式筒仓,仓顶均配置1台圆筒式仓顶除尘器,共设置4套圆筒式仓顶除尘器,产生的含尘废气由各自仓顶圆筒式仓顶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仓顶(筒仓高16.2m)排放。 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限值经DA002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清洗废水、搅拌站清洗废水和冷却循环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委 (略) 定期清掏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3级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钢筋、焊接烟尘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泥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为0.93t/a,氮氧化物为1.22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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