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裕恩橡塑科技有限公
司橡胶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凯丰隆奕 (略) 钉子热处理加工扩建项目 | (略) 凯丰隆奕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工 (略) 33号 | (略) 嘉禾 (略) | (略) 凯丰隆奕 (略) 拟投资*元,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将现有厂区的2条热处理生产线搬迁至新厂区,同时新建一条热处理生产线,建成后,新厂区共有3条热处理生产线,年热处理加工钉子达到*吨 | (1)废气: 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印刷工业”行业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中有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模切机、粘、钉一体机、打捆机、风机等设备。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淀粉胶桶、废包装材料、废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打包绳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清洗废水、废机油、废含油纱布、废油桶、废印刷版、废油墨包装桶等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024.08.19-2024.08.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