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租赁标准厂房9000平方米,新上起重设备生产线一条、激光设备装配线一条、自动化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为铣床、铣边机、刨床、插床、镗床、钻床、磨床、埋伏式焊机、激光切割机、抛丸机、等离子火焰切割器机等,采用来料检验、预处理、下料、板料拼接校平、二次划线下料、组装、焊接、部件装配、油漆、检验等工艺,形成年产160台(套)起重机械和年产620台(套)激光设备生产项目。项目不得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淘汰、限制的工艺、技术、设备、产能,不得生产限制类、淘汰类产品,不得开展“两高”项目建设。项目应满足能耗与节能要求,未进行用能审核、用能评估不合理、未达到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结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水利、海绵、消防、地震、洪评、风评等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许可后方可运营。
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