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商务局关于开展“惠民促消?乐购吉隆”活动参与商户报名的公告


广大商超、餐饮、家电企业、加油站: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助企惠民·乐购西藏”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助企惠民?乐购日喀则”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 (略) ,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促进吉隆县消费稳定增长。我县拟开展“惠民促消?乐购吉隆”消费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日至12月3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吉隆县商务局(吉隆县发改委一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吉隆县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各行业商户如实填写《活动申请表》(附件1),报名需携带相关资料,个人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扫藏易通进入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期间严格遵守报名秩序,遵守主办方工作人员指导,按要求现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依次报名。 四、参与条件 (一)系吉隆县属地注册、正常开展经营的企业、加油站; (二)不存在违法失信等问题; (三)在行业内有一定规模,商品、服务质量好; (四)商户所属业态 商 超 类:店铺需面积100平米以上; 餐 饮 类:2022年1月至6月半年销售额达10万以上; 加 油 站:吉隆县境内的加油站; 家电家具类:店铺面积100平以上; (五)近两年来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无相关处罚记录。 五、需提交的资料(附件2) (一)营业执照彩色照片、准许经营的相关许可证; (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 (三)商户收款账户(对公账户或法人银行卡照片); (四)门头照片、实际经营场所照片、收银台照片; (五)家具家电销售企业还应提供家电家具销售授权证书; (六)填报商户信用承诺书(附件3,书面填写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 请有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商户于**日下午18:30前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吉隆县商务局。报名结束后,吉隆县商务局、市监局、统计局对已提交资料的商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第三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商务局将对外公示。 联系人:白央、欧珠 地 址:吉隆县商务局(吉隆县发改委一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 (相关附件1、2、3↓)
吉隆县商务局 **日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十四五”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