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环保型路面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环保型路面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茶陵县下东街道黄堂村二组朵雨岭背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6000m2(约9.0亩),总建筑面积1840m2,其骨料堆料场建筑面积1600m2,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200m2,地磅房建筑面积40m2;生活用房(板房)占地面积100m2;建设1条3000型沥青搅拌生产线及乳化沥青生产线;同时配套厂内道路、附属生产设施、环保设施。项目可生产环保型路面材料沥青混凝土约6万t/a,乳化沥青约2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产生量很小,用于厂区周边菜地及经济林农肥灌溉,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喷雾降尘,不能回用的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再排放。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在洗车槽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在落实好防渗、防溢流措施后,不会对本区域地表水造成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烘干、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出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用低硫柴油,经低氮然后处理后通过一根高8m高排气筒排放;对进料斗进行三面围挡,经负压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与干燥过筛共用1座排气筒;矿粉、水泥筒仓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地面硬化、洗车平台、洒水降尘、定期清扫、车辆减速慢行、堆料场半封闭等措施;沥青储罐接入废气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置。骨料烘干、提升、筛分废气燃烧器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8.51mg/m3、1.06mg/m3、170mg/m3、14.6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681kg/h、0.0313kg/h、0.5kg/h、0.0429kg/h,SO2、NOx、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出料废气(含沥青储罐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VOCs(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3.35mg/m3、6.73×10-5mg/m3、2.27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235mg/m3、4.71×10-7mg/m3、0.015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导热油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8m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06mg/m3、170mg/m3、14.6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筛、烘干滚筒、提升机、搅拌器、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m2,收集作筑路材料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6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