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朝阳光电产业园耀川光电、晶驰光电、圆方光电、含弘光电四家光学企业建设项目(晶驰光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朝阳光电产业园耀川光电、晶驰光电、圆方光电、含弘光电四家光学企业建设项目(晶驰光电)。地点: (略) 信州区信州产业园朝阳园 (略) 5号11栋。建设内容:投资*元,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光学镜片等,形成年产光学镜片*片的规模。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秦联系电话:0793-*邮箱:*@*q.com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续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