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城西街道2023-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 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古国土让〔2023〕4号 | 城西街道2023-7号宗地 | *㎡(合174.222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1.0且 ≤ 2.4 | ≤78.5米 | ≥25% | ≤35%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2900万元 | 100万元 | 8225万元 |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略) 政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用地合计22971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93177平方米(其商服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69177平方米)。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 “古自然资〔2023〕109号”文件。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 (略) (略) ( (略) 五四路243号)、 (略) ( (略) 蕉城区天湖西路祥和路二层)或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0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6时0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7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7月24日15时30分在古田县行政服务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心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房地产用地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该宗地拍卖会终止。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八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受让人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本宗地不做销售限价。
(五)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于93177平方米且不于*.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商服用地应规划建设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于350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地上地下商业建筑全部为整体经营集商业,土地竞得人需自持不少于35000平方米(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自持部分不可分割登记发证、转让、销售,应由受让人或 (略) 自持。
(六)本宗地出让地价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价值,地下室必须在建筑控制线内建设(南山路底部在保证道路安全及管线铺设前提下,可设置地下室与南北地下室连通),且应符合《 (略) 住建厅< (略) 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2014〕8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宁政文〔2019〕115号)相关规定。地下室除区域一可布设8000平方米不计容商服用房外,其余部分仅作为人防、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建设,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室商服用房及可售的停车位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七)本宗地用地红线内所需配 (略) 政设施、绿化、道路、人行道、水、电及其他基础设施,按照规划要求由受让人统一负责建设。具体布设及最低标准详见《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古田县城西街道2023-7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3〕109号)。道路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受让人应无偿 (略) 管理部门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八)配套建设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于60㎡,开 (略) 道路或公共通道)。应配套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集存放点(集散间)1处(建筑面积不于50㎡,开 (略) 道路或公共通道),配套建设垃圾分类屋不少于6个(建筑面积不于15㎡)。公厕、垃圾集散间、垃圾分类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并达到直接交付使用标准,经验收合格后产权 (略) 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九)本宗地无偿配建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配建房总建筑面积43857.53平方米(含公摊建筑面积),其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1857.53平方米。具体要求以《古田县城西街道2023-7号宗地松台村回成地置换商业和住宅用房无偿配建协议》为准。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当日与古田县自然资源局一并签订《配建协议》。
(十)受让人应按照《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且整体商业工程外立面装修完成并落架后,方可批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批准面积不得超过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80%;整体商业工程及代建设施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复本项目全部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证。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243号16层1607室
(略) 蕉城区天湖西路祥和路二层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联系电话:*、0593-*、0593-*
联 系 人:阴女士、王先生、许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2429
开户银行: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 号:*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开户银行: (略) 古田支行
账 号:*659
开户银行:国 (略) 古田县支行
账 号:*4056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