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315国道两侧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略) 。
2. (略) 范围
(略) 315国道两侧绿化工程,本工程共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315国道林带(水库下游)二期工程:排水渠2030米,引水渠4185米,新建涵管桥,新建涵洞;二标段315国道(南侧)绿化工程:挖土方深度0.8米,开挖88000立方米;回填土方深度1.0米,回填 *** 立方米;三标段315国道(北侧)绿化工程:挖土方深度0.8米,开挖92584立方米;回填土方深度1.0米,回填 *** 立方米; (略) 入口、山普鲁路口绿化工程:县城入口绿化工程回填土方量10335立方米;山普鲁路入口绿化工程回填土方量2456立方米;五标段为监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
五标段:监理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监理企业。
以上投标人具有 (略) 水利厅核发的《 (略)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 (略) 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 (略) 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略) (略) (和 (略) (略) 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水利建造师证书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 (略) 保证明资料原件 、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原件、 (略) 文件,以上证件需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5时30分前递交至 (略) 建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 (略)
联系人:刘振礼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王慧珍 联系电话: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