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提升创建项目
初步设计(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20号
靖宇县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提升创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6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华水创国际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提升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9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代码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提升创建项目
项目代码:2208-*-04-01-*。
二、建设目标
改善村民生活环境与建设地点投资环境,带动当地的开放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村内围墙升级改造
建设村民围墙外墙抹面、喷涂3412米(合5758平方米)。
(二)靖宇县花园口 (略) 面交通划线工程、 (略) 升级改造及主街大门建设项目
1.新区围墙大门工程:新建围墙1515米,石笼墙面199.57立方米,大门74座,洗墙灯189盏,壁灯134支,门牌67个。
2.花 (略) 庭院大门工程:新建铝制大门(烤漆)60扇,总长235.7米。
3.新区房屋粉刷工程:新区房屋粉刷,总面积6925.3平方米。
4.花园口 (略) 面交通划线工程: (略) 标线239.5平方米,新区人行道标线79.2平方米,车位62个,100.8平方米,主路标线254.08平方米。
(三)靖宇县花园口镇正身河桥及桥东景观建设项目
1.石笼加六棱砖工程:建设石笼171米,种植灌木18棵,六棱砖铺装1606平方米,红花萱草*棵。
2.平台景观工程:项目建设混凝土铺装108平方米,长椅3个,围墙13米,大门1个,鹅卵石铺装136.5平方米,绿化工程557平方米,景观动物9个,景观石3块。
3.大桥亮化工程:建设大桥亮化及绿化工程各200米。
(四)靖宇县花园口镇二中对面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拆除旧砖房235.2立方米,绿化764.7平方米,栽植绿篱20.3平方米,花岗岩铺装13.8平方米,石笼72.38立方米,防腐木铺装6.98平方米,青石板36块,回填土方1068立方米,旧挡墙上木装饰5.5平方米,景观石3块,改造护栏32米。
(五)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入口双侧景观建设项目
1.花园口镇篮球场美化工程:建设浆砌石边沟103米,路边石111.85米,坡面绿化331.19平方米,金属字4个,装饰灯8盏。
2.镇口休憩小品景观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房外装修55平方米,展示墙造型1处,排水管14米,长椅3个,花箱3个,绿化工程101平方米,边石65.07米,草坪595平方米,污水井盖彩绘2处,装饰A墙101米,彩绘B墙14.58平方米,浆砌C墙8米,石笼墙17.46立方米,装饰灯4套,洗墙灯4套。
(六)靖宇县花园口镇高速口景观建设项目
1.高速口绿化工程:沥青混凝土铺装415.8平方米,新建花坛42米,阶梯花坛17.26米,青石板铺装145块,隔离石墩39个,景观座椅4个,景观动物2个,钓鱼台2个,投光灯4盏,宣传标志1处,小房换瓦及粉刷涂料1处,绿化工程1236平方米。
2.高速口硬化工程:场地绿化853.6平方米,场地整理土方4220立方米,场地硬化1929平方米,拆除波形护栏92米,新建波形护栏244米,新建双 (略) 113米,景观花箱34个, (略) 灯7盏,景观座椅6个,标志牌安拆11处。
3.高速口景观公厕:景观公厕1座,房屋外墙装饰4座。
(七)靖宇县花园口镇内管道改造工程
建设1孔管道3.22公里,2孔管道0.505公里,4孔管道1.816公里,6孔管道2.596公里,新建手孔145个。
四、建设地点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
五、建设期限
一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77.*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0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元;基本预备费5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