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 (略) 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 (略) )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2022年3月药品、医用耗材维护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自2022年4月9日至4月15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该批次药品、医用耗材信息将分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 (略) 门使用。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电子邮件: @@@ *** 咨询电话:010- *** 。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 (略) ,国 (略) 规划财务和法规司(邮编: *** )。 国 (略) 2022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