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定县恒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安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2-ZB-007-09
2.2 项目名称:贵定县恒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安工程。
2.3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昌明镇境内,直流侧安装容量为67.5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50MW,本期贵定恒发农业光伏电站50MW与贵定县优能风电场100MW、久长风电场50MW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在建的220kV岩下升压站,本工程无需新建升压站。贵定县恒发光伏电站本期装机容量50MW,本期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至220kV岩下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
2.4 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高压开关柜等*供设备除外)、施工工作、协调、试验、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工程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1)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高压开关柜等*供设备除外)及运输、*供设备卸车(车板交货)、二次倒运、接收和保管、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专项验收(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的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质保期内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相关工作,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施工辅助工程、光伏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场地平整、临时道路、检修道路、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配套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征地、光伏场区租地、电网手续。
(4)环保、水保等合规手续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完成支付服务合同款。如有合同变更,费用由承包人办理。
(5)本项目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要求必须是正版系统。
(6)全部工作应满 (略) 全部要求。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七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昌明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七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七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3)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至2022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5)其他要求:若中标人非中核集团或 (略) 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由招标人进行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评价不合格则中标无效;在评价过程中,如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20日内未按要求提供评价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招标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招标单位如进行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 (略) 网站(http://**)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或0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中核集团平台”(http://**)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 (略) (略) 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C12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和北京江河润泽 (略) 网(http://**)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中原东路96号
联 系 人:顾诗雨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申晓东、范雪凯
电话:010-*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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