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双核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4月18日 |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北区金源大道东5号光丰(肇庆) (略) 车间2-3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厂房内设生产区、原料区、分切成品区。项目主要从事汽车保护膜加工,年加工600吨汽车保护膜。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最终纳入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项目吹膜、印刷、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生活垃圾暂存与垃圾桶、袋中,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对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进出车辆严格管理等。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 (略) (略) ,最终纳入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喷漆及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有组织及无组织相关标准;项目喷漆、烘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由于该标准对厂界VOCs未作要求,故项目厂界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相关限值;有机废气的产生通常会伴随异味,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