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物流卷烟仓储管理系统及卷烟零条柜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其他柜类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6: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弘达 (略) 报名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弘达 (略) (新疆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环路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弘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物流卷烟仓储管理系统及卷烟零条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弘达 (略) 报名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货招)2024-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物流卷烟仓储管理系统及卷烟零条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 (略) 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卷烟零条柜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次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响应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 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6)我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投标人、*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据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弘达 (略) 报名获取。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弘达 (略) (新疆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2、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地址: (略) 西环路5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达 (略)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