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吉林省鑫合盛 (略) 废电池收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鑫合盛 (略)
废电池收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沙家村四家子屯
三、建设单位:吉林省鑫合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奥润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沙家村四家子屯,租用 (略) 现有空闲厂房建设,面积390㎡,建设蓄电池存储区、计量分拣区、事故应急池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建成后年收集周转废旧电池*t,其中废铅酸蓄电池*t,废镉镍蓄电池1500t。最大储存量为172t,废铅酸蓄电池150t,废镉镍蓄电池22t。每年周转约70次,每次周转量约172t。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涉及利用和处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2、贮存区只设一个出入口,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事故工况下产生的硫酸雾、铅尘,采取负压抽排风系统+碱液喷淋装置+ (略) ,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引至厂房屋顶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生 (略) 环卫系统统一收集处理;破损蓄电池、电解液、 (略) 暂存于危废间内, (略) 处理。洗消废水、废碱液暂存于事故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贮存区域全部为重点防渗,运输通道(租赁厂房之外)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废镉镍电池为危险废物,采用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贮存,设置导流沟及事故池。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