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味滋源互联网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327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30平方米,新增设备25台/套,年加工油炸食品4.5万吨、休闲食品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炸食品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油炸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锅巴自动成型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检验室产生的少量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
针对投料搅拌粉尘:项目油炸食品投料搅拌工序设置独立的密闭区域,在拌料机上方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净化处理后,项目运营期油炸食品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油炸油烟废气:项目油炸间封闭,油烟经锅巴自动成型机顶部封闭集气罩收集(共25个集气罩,单个集气罩尺寸为2m*1m),然后经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每5台锅巴自动成型机共用1套油烟净化器),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项目油炸油烟废气排放浓度为1.510mg/m3,排放量为0.544t/a,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的标准要求。
针对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锅巴自动成型机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SO2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20mg/m3和50mg/m3的要求,NO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中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m3的限值要求。
针对检验室废气:项目产品检验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少量酸性及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抽排风系统排至室外。
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配套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废气引入活性炭除臭吸附装置进行脱臭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经净化处理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中氨、硫化氢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糯米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及生产车间地面保洁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配套建设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A2O+沉淀,处理能力为15t/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
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主要为拌料机、锅巴自动成型机、撒粉机、包装机、二氧化碳激光打标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封口机,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水泵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厂房密闭隔声等。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油炸锅巴、废油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挑选出的不合格坚果蜜饯、废包装材料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检验室废物、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
其中,人员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配套的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不合格油炸锅巴、不合格坚果蜜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房,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检验室废物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房,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