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财政厅等四部门关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泰顺县关于公布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库的公告》等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拟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储备库中择优安排39个项目列入泰顺县2024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联系;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联系人:陈体双,联系电话:* *。
注:请各有关乡镇务必在2024年2月20日前提供项目预算书、项目绩效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予纳入。
附件泰顺县2024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拟安排情况汇总表.doc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