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兴国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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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江西兴国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兴国县鼎龙乡石源村方山岭山顶 |
建设单位: | (略) 气象局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拟新建雷达塔楼1座,共4层,标高21.7m,建筑面积967.43m2;新建天气雷达系统1套,雷达天线工作频率为S波段,天线工作频率为2830±7.5MHz,峰值功率650kW,天线增益44dB,配套设备包括直径11.8m雷达天线罩。 工程总投资为3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约占总投资2.9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站址周边(主波束海拔高度以下)的电磁环境均满足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中规定的单个项目电场强度管理控制限值5.37V/m的要求。 由理论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气象雷达在目前环境条件下,在远场区,项目雷达对公众人员可到达的任意一点任意6分钟内平均功率密度和瞬时峰值功率密度均可满足GB 8702—2014和HJ/T 10.3—1996中单个项目平均功率密度限值(0.08W/m2)和瞬时峰值功率密度限值(80W/m2)的要求;在近场区,在控制建筑物的海拔高度不高于902.6m(以避免建筑物受雷达主波束的照射影响)的情况下,项目任意一点任意6分钟内平均功率密度和瞬时峰值功率密度均可满足GB 8702—2014和HJ/T 10.3—1996中单个项目平均功率密度限值(0.08W/m2)和瞬时峰值功率密度限值(80W/m2)的要求。 项目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任意6分钟内平均功率密度在0.0003~0.0048W/m2,峰值功率密度在0.0501~1.4960W/m2,均可满足GB 8702—2014和HJ/T 10.3—1996中单个项目平均功率密度0.08W/m2和瞬时峰值功率密度限值80W/m2(0.08W/m2的1000倍)的要求。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在20.4dB(A)~40.8dB(A)之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贡献值与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背景值叠加后,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声环境预测值分别为46dB(A)和41.1dB(A),均满足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是巡视人员生活污水。日常巡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运行期废气污染源为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力供应的备用电源,很少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巡视人员日常生活将产生的垃圾量较小。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UPS所用的蓄电池为免维护的密封铅酸蓄电池,设计寿命普遍为6-10年,废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进行转运处置,不外排环境。危废不暂存于场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项目将距雷达天线水平1119m范围内海拔高度在902.6m以上的区域设置为辐射防护控制区。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定期检修维护机房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进行减震,减少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日常巡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在场区内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蓄电池和柴油发电机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