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屋智能家居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老坝港 (略) (略) 43号;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科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年产门墙柜一体化成套智能家居300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 (略) 理”原则设计、 (略) 排水系统。除尘柜用水、水帘柜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枪清洗用水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厂进 (略) 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打磨、涂装、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危废仓库产生的VOCs(以非(略)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限值; 喷涂产生的VOCs(以TVOC计)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2-2016)表1排放标准限值;厂界TVOC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2-2016)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略)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限值,(略)醛参照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排放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建设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 (略) 置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 (略) 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