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第8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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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区无物业管理居民点生活垃圾上门收运项目 | 采购内容:将县城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228个垃圾清运点和575个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到城区垃圾压缩站(详见采购清单),现有点位会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变动在3%以内,不增减费用。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巩创卫成果,进 (略) 卫生环境, (略) 卫生资源,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井研经济发展,将县城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228个垃圾清运点和575个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到城区垃圾压缩站。 需满足的要求:(一)服务机构及人员和机具配置要求 根据住建部《城市卫生劳动定额》建标(2008)110号文及其他相关环卫行业标准,供应商(服务机构)及人员和机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应符合如下要求 (1)根据合同约定和井研实际情况,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管理服务人员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内控管理制度等; (3) 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技能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行为规范培训、应急处理培训等; (4)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反恐防爆应急预案、暴雨应急预案、治安案件应急预案、消防救援应急预案、盗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等。 2、人员配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管理人员1人;车辆驾驶员8人;服务人员8人以上,应按照服务要求及区域工种合理安排服务人员; (1)上岗前应接受采购人从业资格审查,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2)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不得违规操作车辆和车载设备、机具,不得丢甩垃圾桶,车辆行驶中人员不得坐于箱顶、箱内,不得翻捡垃圾和废品造成抛洒滴漏; (3)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 3、机具配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垃圾侧挂钩桶式垃圾清运车8台以上(可以是自有,也可是租用);150个240L垃圾桶,用于损坏垃圾桶的更换和应急(服务期满后垃圾桶归采购人所有);垃圾车、垃圾桶冲洗车1辆,冲洗场地1个,冲洗产生的废水、废渣等按环保的有关规定排放,并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1、每天至少清运两次(上午8:30以前,下午20:00以前),其余时间保证每个点的垃圾清运干净,做到无堆积、爆桶、地漏、洒溢现象,保证垃圾桶完好整洁,每天至少清洗一次;2、清运后,及时清扫垃圾桶周围地面,保证垃圾桶存放地面干净,无垃圾。 (三)应急处理要求 接到应急处理通知后,应在20分钟内将处理事项处理完毕。 (四)安全生产要求 每天须对运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台账,确保安全运行;驾驶员应持证上岗并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规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服务人员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做好培训台账;人员须着标志服上岗;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随时保证现有垃圾桶(型号240L)完好、无破损,使用期间如有破损应及时替换更新 | 57.* | 2023年11月 | 无服务期限暂定一年,2024年环卫作业集中采购服务时将该项目纳入统一采购,统一采购后如该项目未满一年将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据实结算,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