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上饶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上饶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广信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信州~广丰单回500kV线路开断接入上饶电厂线路工程:将信州~广丰单回500kV线路开断接入上饶电厂,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65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0.15km,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0.5km(其中信州侧长度约0.25km,广丰侧长度约0.25km)。架空线路导线均采用4×JL1/LHA1-210/220型钢芯铝绞线,共设塔基3基。线路全 (略) 广信区。 另需拆除原信州~广丰单回500kV线路长约0.3km,拆除原信州~广丰单回500kV线路38#铁塔1基。 本工程输电线路估算动态总投资为1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合理组织施工并采取相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以及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将减至最低。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在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后,可将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大部分影响是可逆的、可恢复的。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本工程500kV单回线路 ①其它地区,当导线对地距离为10.5m时,线路在距地面1.5m处,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9.82kV/m,小于10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4.08μT,小于100μT。 ②居民区,当导线对地距离为14m时,线路在距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07V/m(内侧边相导线外2m处),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在线路内侧边相导线11m及外侧边相导线10m之外,距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能够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在距地面1.5m高度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2.1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③居民区,当导线对地最小高度抬升至18m时,地面以上1.5m高度处、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电磁环境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中的限值要求;在距地面1.5m高度处、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本工程500kV双回线路 ①其它地区,当导线对地距离为11m时,线路在距地面1.5m处,新建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9.28kV/m小于10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8.82μT,小于100μT。 ②居民区,当导线对地距离为14m时,线路在距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21kV/m(外侧边相导线内10m处),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分别在线路内外侧边相导线7m之外,距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能够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在距地面1.5m高度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0.79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③居民区,当导线对地最小高度抬升至18m时,地面以上1.5m高度处、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电磁环境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中的限值要求;在距地面1.5m高度处、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500kV雁船II线监测断面测得的昼间噪声值为40.0~42.5dB(A),夜间噪声值为36.2~39.6dB(A)。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1.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8.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500kV雁船I、II线监测断测得的昼间噪声值为45.5~46.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0~44.5dB(A)。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类比500kV输电线路0~50m范围内的声环境监测结果变化趋势不明显,说明500kV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由此预测,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的噪声影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在运行期对区域植被及植物资源没有影响;对兽类和两栖爬行类等*生动物的生境和活动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但由于线路工程塔基为点状分布,两塔之间距离一般为300~500m左右,杆塔之间的区域为架空线路,均不会对迁移动物的生境和活动产生真正的阻隔。工程运行后,*生动物仍可自由活动和穿梭于站址四周及线路两侧,不会对其栖息和繁衍造成明显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②通过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③避开城镇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尽量避开居民住房;对线路邻近居民房屋处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在标准限值之内。④工程开工建设前评价范围内新增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线路水平偏移或抬升架高措施,保证后期新增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达标。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多余土方的产生。对于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土场用于堆放土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回填,回填后多余土方,将其堆置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并辅以必要的植被恢复措施和工程措施。③拆除产生的废旧塔基、导地线、金具等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全部回收利用并登记,国网公司严格按照废旧设备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拆除工作结束后,对裸露在地面的塔基及其地面下1m以上均进行破碎处理,对拆除塔基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①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②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③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④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⑤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确保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与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与声环境的影响。⑥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建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建成后依法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