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龙门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的公示
大新龙门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由中国能 (略) 广西电 (略) 编制完成,为进一步明确该项目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024年12月5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召开大新龙门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对项目方案进行专业技术评审。会议认为该设计方案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项目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广西壮 (略)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新龙门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公示于县人民 (略) 站的 (略) 窗口信息专栏,公示期为7天(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规划更加规范合理。
附件:1.大新龙门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文本
大新县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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