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吉元君 (略) :
报来《宁夏吉元君 (略) 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收悉,根据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第68号令)和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国土资规发〔 * 〕1号),我局对该项目 (略) 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减少固体废弃物地表堆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略) 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略) 业规模 (略) 接轨,并推动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宁夏吉元君 (略) 计划实施铁合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绿色低碳生态材料生产项目,该项目经宁夏平罗工 (略) 备案(项目代码: *** -01- *** ),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沙园)内,选址四至为:东邻第三排水沟,南 (略) ,西 (略) ,北邻平罗县兴 (略) 。建设规模为90万吨/年固废基高性能无熟料低碳凝胶材料生产线、40万吨/年硅锰渣基建筑用砂石骨料系统等,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库房、配电室、控制室、消防用房等公用工程;新增跳汰机、立磨机、胶凝罐、皮带输送机、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设施。总投资 * .92万元。
二、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依据 * 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5. * 公顷,拟占用农用地1. * 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拟占用建设用地3. * 公顷。按土地权属分:全部为国有土地。
该项目用地位于石嘴 (略) 关镇,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
该项目不占用耕地。
四、审查意见
宁夏吉元君 (略) 铁合金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与绿色低碳生态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用地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到 (略) 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出具意见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现状地类、选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本预审文件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据。
平罗县审 (略)
* 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建利??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