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延续《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上报版)和《武汉新城规划》(2023年)“三区三线”、规划定位和功能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武汉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青山区组织编制了《 (略) 青山区(化工区)清潭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拟对该控规导则(草案)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清潭湖地区位于武汉新城花山片区,武汉绕城高速和武鄂高速交汇处,规划范围为清潭湖地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总用地面积约116.82公顷,主要包括DE*、DE*、DE*、DE*四个管理单元,规划打造为科技研发创新示范区。其中,DE*管理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新型工业,用地面积约54.09公顷;DE*管理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科研办公,用地面积约32.50公顷;DE*管理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娱乐康体,用地面积约25.09公顷;DE*管理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科创研发,用地面积约5.14公顷。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18日,共30天。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反映。
1.网上留言:http://**.cn/gsly*.html;
2.电子邮箱:*@*63.com;
3.信件寄往“ (略) 青山区临江大道811- (略)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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