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26 14:48
金 (略) 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T-FW-#
二、项目名称:金 (略) 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佰###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 (略) 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金 (略) 小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项目提供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更换和加装的智能梯控设备共4479套 ,系统安装、调试、对接、质保运维服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6年(建设期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各项工作内容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红军、范传红、叶凡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金寨县江 (略) (略) (略) 5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金寨 (略) 上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64-#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