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康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原则同意实施《康保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现将《康保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附件:中共康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保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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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康保县 (略) (康保镇建设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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