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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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莲头岭东部海域。 |
环评机构: |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取得了茂名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该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工程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拟实施二阶段工程,建设2个*吨级通用泊位。因码头泊位吨级从环评批复时的2个*吨级提升为立项时2个*吨级,属于重大变动,所以重新报批环评。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拟建设2个*吨级通用泊位及后方堆场,岸线长度为593.5米,*域总面积为43.*平方米,*域范围内有23.2422 公顷批而未填海域需进行回填施工形成*域。项目施工期30个月,总投资*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措施: | (一)大气污染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有施工场地扬尘和运输汽车尾气,施工船舶燃油废气。(2)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统一堆放施工弃土、施工材料,设置防尘或围栏防护设施,主要的施 (略) 洒水抑尘,建筑材料运输选用带密闭盖的车量,易起尘的物料加盖蓬布。 2.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散粮在卸船、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柴油机械作业尾气,船舶燃油废气。(2)粮食粉尘经吸风罩和风机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码头前沿设置岸电接入设施,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泊港期间辅机燃油尾气排放。 (二)噪声污染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1)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门机、装船机、输送机、皮带机等机械噪声。(2)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保持良好工况,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轮流作业时间,夜间停止作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略) 线尽量绕开周围声敏感点,维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降低交通噪声。 2.运营期:(1)噪声主要来自于装卸机械、运输车辆运行噪声以及船舶噪声。(2)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和场内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不良运行;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三)地表水污染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施工期:(1)环境影响:基槽挖泥悬浮物、块石抛填悬浮物、吹填区溢流悬浮物、船舶机舱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域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设备水压试验废水等。(2)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先建设护岸和码头,再开展回填的顺序施工;采用GPS定位严控开挖范围;船舶机舱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域施工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设备水压试验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施工设备冲洗等,不向海水中排放。 2.运营期:(1)环境影响:废水包括*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污水、机修油污水。(2)防治措施:*域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项目一阶段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收集系统;含油污水经二阶段油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输送至一阶段生活污水处理站。机修油污水依托一阶段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一阶段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经一阶段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内绿化或降尘。 (四)固体废物污染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1)环境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开挖土方,生活垃圾包括*域和船舶生活垃圾。(2)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作为*域形成回填 (略) 材料,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开挖土方全部回用。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1)环境影响: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船舶和*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设备锈渣和废更换备件等船舶保养废弃物,危险废物包括含油污泥和废含油手套、抹布及废矿物油等。(2)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五)海洋生态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对海域的占用及其导致的悬浮物扩散会对潮间带生物及底栖生物、浮游动植物、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等造成影响。 (2)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污染物非达标排放,制定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方案并严格落实,合理规划施工期,产卵期禁止施工,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工程实施对海洋流速的影响在博贺港内工程区附近0.4千米以内,对外海海域流速无影响,所导致的周边海域水动力变化较小,基本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六)环境风险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码头前沿操作性溢油事故。 2.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船舶溢油事故和粮食粉尘爆炸引起的次生污染。 3.船舶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拟采取措施包括:制定污染防范措施,码头安装防撞设施,对船舶停泊水域和通航水深定期监测;完善海上安全保障系统,建立港区海上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对船舶的全航程监控,加强对进出港船舶的在线监控和管理。制定应急防范措施,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配备溢油应急措施。制定船舶溢油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4.粉尘爆炸次生污染事故防范拟采取措施包括:粮食粉尘布置除尘设施,制定粉尘控制系统提前5分钟启动和延迟10分钟停机、除尘器设置隔离阀并安装温度监控装置等防尘系统安全措施,加强静电和火源的安全管理;粉尘爆炸的消防废水收集后依托暂存于一阶段已建的54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分成三个阶段: (二)第一阶段:本项目于2021年10月15日在“ (略) ”网站上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略) 址为: http://**-win.html?id=ea36e113ccb1490a9158fc47ecd594ce。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三)第二阶段:在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在“ (略) ”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略) 址为 http://**-win.html?id=a2c76b4a6c2e4d*ccccd782c48a。同时,为方便当地村民了解项目信息,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和2022年1月27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民众易于接触的电城城岭脚村、莲头村的村落张贴,并持续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第三阶段: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6日在“ (略) ”网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略) 址为http://**-win.html?id=95d3541af09e4bbda*c5a16b0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