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 (略) 年产10万吨锆酸钠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锆酸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址: (略) 中站区许衡街道新园工业园雪莲路02号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锆酸钠(50000t/a)、打浆后锆酸钠(*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浓缩碱生产车间、锆酸钠生产车间、储罐区等。生产设备主要为加热器、分离器、闪蒸罐、熔盐罐、隧道窑、窑车、碱熔锅等,所需能源主要为水、电、天然气和蒸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站区许衡街道新园工业园雪莲路02号
联系人:葛工
电话:150****8035
邮箱:150*****@*39.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略) 和盛 (略)
单位地址: (略) 解放区学苑路1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132****5268
邮箱:132*****@*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略)
2023年8月11日
(略) 年产10万吨锆酸钠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