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面积为1439.3㎡,建筑面积为1620.04㎡,租用原 (略) 楼房开展医疗活动。设置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设置床位20张。另设置有2个小手术室,仅仅开展小型手术,不开展大型手术。3楼设置1个食堂, (略) 职工及病患、病患家属饮食,不对外开放营业。项目医学检验科胶片影印采用激光打印方式,无洗印废水产生,即本项目无含氰、含铬废水产生。同时,本项目不属 (略) 类型,不设传染病房,不接收肺结核等传染病病患。本次环评内容不涉及核辐射类评价,项目CT等核辐射污染因子应按照有关要求另行办理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