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7月29日,浙江万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浙江万 (略) 年产*套汽车座椅HDM总成件和*吨高强度12.9级/异形紧固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听取相关汇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万 (略) 位于 (略)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85号”),总用地面积约*m2,建设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88m2,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购置HDM传动总成自动装配线、注塑机、数控旋风铣、滚丝机等生产设备,目前已形成年产*套汽车座椅HDM总成件和*吨高强度12.9级/异形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东侧为空闲工业用地,南侧为通济街,隔路为景 (略) ;西 (略) ,隔路为浙江沃 (略) 、 (略) (略) (略) ;北侧为浙江地中 (略) 。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目前实际员工150人,行政人员及部分工段采用一班8小时工作制度,部分采用二班16小时工作制度,夜间(22:00~06:00)不生产(热处理除外,热处理生产需连续生产,因此,有时需夜间生产),全年工作日300天,本项目设职工食堂,不设职工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月,浙江万 (略) 委托浙江省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万 (略) 年产*套汽车座椅HDM总成件和*吨高强度12.9级/异形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2月23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丽环建[2018]31号文件)。
企业于2020年7月3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2A09HJ8U001Q,有效期为2020年7月30日~2023年7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元,占总投资的1.4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万 (略) 年产*套汽车座椅HDM总成件和*吨高强度12.9级/异形紧固件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实际投产内容与环评时期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冷却水和喷淋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污水总排口(DW001)进入园 (略) 纳管,后进入由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和酸雾喷淋废水均进入厂区内污水站经二级化学沉淀法处理达到相应标准通过DW00 (略) (略) , (略) 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冷镦油雾、酸洗废气和注塑废气。
热处理废气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冷镦搓丝废气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酸洗车间酸雾经微负压+喷淋塔+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冷镦机、注塑、车床等运行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或消声器且厂区内部合理布局,新建厂房选用隔声材料,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来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HDM汽车座椅配件次品、包装废物、金属边角料及次品、废机油及油渣、废淬火油及油渣、表面处理废物、空包装桶、污泥、浮油和生活垃圾。
项目一般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金属边角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磷化槽渣、废机油及油渣、水处理浮油、废淬火油及油渣、危险包装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浙江 (略) 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 (略) 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企业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和总锌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总铁能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企业热处理废气排放口和冷镦搓丝废气排放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酸洗废气排放口的氯化氢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注塑废气排放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监控点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验收监测期间,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危废仓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表面处理废物、废机油及油渣、清洗浮油、废淬火油及油渣、危险包装废物、废水处理污泥、空桶委托浙江 (略) 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项目一般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金属边角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SO2、NOx、VOCs、CODCr、NH3-N能符合排污许可的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万 (略) 年产*套汽车座椅HDM总成件和*吨高强度12.9级/异形紧固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