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涉及新河县白神首乡、荆家庄乡、仁让里乡、西流乡、新河镇、寻寨镇6个乡镇的南马庄、东董等3 (略) 硬化、翻建、街道翻建等,不涉及新增占地;主 (略) 硬化*.54平方米,道路翻建*.78平方米,街道翻建745.8平方米,街道两侧修缮*.5平方米, (略) 改造*.66平方米,新建、翻建涵洞11座,涵洞面硬化369.3平方米, (略) 灯656盏,以及产业区基础配套、扬水点维修、翻建防渗渠、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略) 新河县县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2.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 (略) ”线上提出 招标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0319-*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雯婷 电话:0319-*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0:00至2024-05-16 23:59,登录惠招 (略) 或新河县公共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新河县公共 (略) 、“惠招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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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 (略) | 地址: | (略) 襄都区金泉商城办公楼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世通 | 联系人: | 李雯婷 |
电话: | 0319-* | 电话: | 031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