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公资网挂海砂出让〔2024〕01号挂牌出让公告
(略)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汕公资网挂海砂出让〔2024〕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B22-05,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 (略) (略) 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海域面积2.12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581.92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2097.26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 85987.66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34580.57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51407.0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197.53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 400 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2、项目编号:CB22-06,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 (略) (略) 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6区块,海域面积2.26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开采用海,海砂资源储量2419.3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862.27万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年限为3年,起始价为:人民币 76353.07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起始价30680.83万元,海砂采矿权起始价45672.2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270.61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 400 万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护价(底价)。 二、 (略) 管辖海域CB22-05、CB22-06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略) 管辖海域CB22-05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略) 管辖海域CB22-06区块界址点坐标表
挂牌产生超过起始价的溢价部分按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起始价中所占的比例分摊计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竞买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中,境内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参与竞买的,在竞得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书面意见方可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 (三)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四)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人近三年 (略) 因违法开采海砂行为受到有关执法机关处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六)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8010/swsy/#/index/indexPage)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8010/swsy/#/index/indexPage)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6时0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8010/swsy/#/index/indexPage)进行。 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 1、项目编号CB22-05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 2、项目编号CB22-06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1时00分 。 八、其他需要公告及注意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的网址http://**:8010/swsy/#/index/indexPage。 3、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公开出让采用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交易程序按《 (略)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4、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办法,竞买人竞得后提交材料,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应对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中除保证金外另有其他条件要求的,竞买人应对自身是否具备条件要求进行核对,确保自身具备资格条件。不具备条件要求的不得参与报价竞买。 5、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并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有委托的需提供)、《缴纳竞买保证金进帐单》和交易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相关材料等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向交易系统上传一份材料)给和递交到出让人一份,由出让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经出让人审核符合竞买条件后,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方应在竞得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及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6、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不包括法律规定采砂应另行获得的其他权利或许可,提交竞买申请则视同竞买人已清楚阅知本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资料,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在海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竞得人应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海事、航道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7、本次挂牌不确保出让海域的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符合竞买人的预期和判断,海砂开采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8、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现状,认真考察,详细了解拟设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可能存在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海域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投资开发商业风险。 9、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被确定为竞得人的,视为对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和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得以资格审查方式、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群众基础、海域状况、公共设施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应按规定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海域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应当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10、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或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申请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或采矿权登记,导致合同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 (略) 海砂资源出让活动。 11、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竞得人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登记、采矿权登记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 1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13、竞得人在开采海砂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船舶数和开采量生产,并做好生态保护和安全作业措施。 九、成交款的交付 根据出让结果,竞得人在5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除竞买保证金转抵后剩余的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竞 (略) 自然资源局通知划转到指定帐户。竞得人根据签订《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缴纳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金等其他税费。 十、根据委托人设置条件要求发出挂牌公告,只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竞买人如需了解上述挂牌交易标的的详细情况,可向委托人咨询。另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的纸质版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 十一、联系方式 1、出让方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城区政和路6号业务科室(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660-* 2、交易机构 单位: 地址: (略) 民服务广场六楼土地与矿业权交易部 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咨询电话:0660-*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电话:0660-* 地址: (略) 民服务广场三楼CA证书办理窗口 十二、投诉及举报 如发现本次挂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 (略) 自然资源局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660-* 地址: (略) 城区政和路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