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czxy-*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至中铂物流园西至中铂物流园南至东盟大道西段北侧被指中铂物流园 | ||
年限: | 38年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略) | ||||
备注: | (略) 土地储备经营 (略) 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第92期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广西 (略) 未完成征地的1078.94平方米(约1.62 亩)地块采用等值置换方式置换至东盟大道西段北侧A2-1西侧地块内。2011-12未完成征地工作地块及A2-1西侧地块 (略) 工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三级地段, (略) 工业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为11.*元/亩。 2023年11月, (略) 评估,2011-12未完成征地工作地块评估价为*元/亩(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依据《广西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4 号)的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各类产业用地均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A2-1西侧地块按土地使用年限为38年评估,评估价为26.*元/亩。按等值置换原则,2011-12未完成征地工作地块1078.94平方米(折合1.62亩),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可置换A2-1西侧地块约1435.63平方米(折合2.15亩),土地使用年限为38年。 |
二、公示期: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友谊大道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件:*@*63.com
(略) (略)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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