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艾洣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制氧、制氮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艾洣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制氧、制氮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PSA制氧机300台、PSA制氮机100台、VPSA制氧机100台;
建设地点: (略) 凤 (略) 8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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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