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引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国道331线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项目(陈巴尔虎旗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31线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项目(陈巴尔虎旗域段)。
2、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 (略) 、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黑山头口岸东侧,起点桩号K0+000,后沿现有G331向南加宽利用,沿线途经哈达图牧场十二队、八大关旅游景区、胡列也吐湿地自然保护区、呼热图、楚鲁敖包、终点接绥满高速上设置的磋岗互通平交口处,全长约142.512公里。同步改造沿线连接线5条共12.841公里。
5、建设期限:2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国道331线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项目(陈巴尔虎旗域段)范围内嘎查的牧民、法人、政府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示说明
1、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建设项目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建设单 (略) 交通运输局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编制单位内蒙古 (略) 。
2、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陈巴尔虎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 (略) 陈巴尔虎旗巴尔虎大街28号
联系人:宝石电话:*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内蒙古大学生创业园10号楼A座
联系人:孙建楠电话:0471-* E-mail:*@*q.com
(3)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 (略) 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2号
联系人:时绍波电话:*
陈巴尔虎旗交通运输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