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至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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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一包) | 采购内容:需要对预算单位重点评价16个项目支出、5个单位整体支出、10个绩效自评抽审和专项检查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丹凤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关规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扎实规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全面准确了解财政支出效益和部门预算绩效情况,优化财政预算、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需满足的要求:(一)第三机构参照《2023年度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按政策法规、业务规范要求据实、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分析评价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分析评价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项目、整体支出取得的成效,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评价工作结束出具分项目评价报告(附评价表),初稿反馈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并汇总出具总体评价报告。(二)自评结果审核。对抽选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出具综合审核报告,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专项检查。评价单位及抽审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支出及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主要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汇总出具检查报告,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意见。 (四)业务指导。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以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财务、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五)结果应用。重点评价报告反馈评价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县财政绩效管理中心,由县财政局组织审核,第三方机构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选取部分报告随同决算报送人大审阅、向社会公示;按照《丹凤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集中通报、问题反馈整改、预算挂钩调整;专项检查报告存在问题由反馈单位整改落实。。 | 13.96 | 2024年07月 | 无 |
2 | 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二包) | 采购内容:第三方机构需要对预算单位13个项目支出、5个单位整体支出、10个自评抽审和专项检查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丹凤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关规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扎实规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全面准确了解财政支出效益和部门预算绩效情况,优化财政预算、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需满足的要求:(一)重点评价。参照《2023年度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按政策法规、业务规范要求据实、客观公正、全面系统分析评价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分析评价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项目、整体支出取得的成效,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评价工作结束出具分项目评价报告(附评价表),初稿反馈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并汇总出具总体评价报告。(二)自评结果审核。对抽选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出具综合审核报告,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专项检查。评价单位及抽审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支出及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主要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汇总出具检查报告,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意见。 (四)业务指导。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以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财务、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五)结果应用。重点评价报告反馈评价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县财政绩效管理中心,由县财政局组织审核,第三方机构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选取部分报告随同决算报送人大审阅、向社会公示;按照《丹凤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集中通报、问题反馈整改、预算挂钩调整;专项检查报告存在问题由反馈单位整改落实。。 | 11.40 | 2024年0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丹凤县财政绩效管理中心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