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无棣县城乡水务局无棣县清波河水系引调水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棣县海河流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选址选线: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略) 无棣县,符合无棣县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建设任务:本项 (略) 无棣县境内,主要通过实施河道清淤疏挖、险工段护砌、新建及改建配套建筑物等措施,提升乡镇主要河(沟)道的排涝减灾能力及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排涝体系;通过新建防汛仓库,增强应对洪涝灾害和防控风险能力,保障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粮食安全奠定良好基础;通过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工程管理和智慧化水平;通过提升完善部分河道沿岸防 (略) ,改善河道管护条件和沿线群众通行安全条件,助力区域乡村振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棣县城乡水务局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4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量石 (略)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上述地址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同时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谢谢您的参与!
无棣县城乡水务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