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规告字[2024]018号
经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兴县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亩、万元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1 | # | 定兴县新107国道西侧、东方 (略) 北区 | 3497.7 平方米/5.25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1.0、≤2.0 | ≥35% | ≤27% | 50 年 | 657 |
备注: 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二、 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以下情况禁止参加报名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略) 整改完成的;2、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3、竞买人存在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4、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5、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申请人其他条件: ① 竞买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竞买保证金为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② 竞买人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提交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承诺书,同时提交上述承诺书及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3日, (略) 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3日, (略) 交易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5时,地点 (略) 第一开标室。
七、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 (略) 。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312-# 联 系 人:李先生
定兴县自然资 (略)
2024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