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2年9月5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长城路37号1单元3层2号房屋。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5日起至2022年8月28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400-*, (略) (略)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
注: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9月13日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大连瓦房店支行,账号:*5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在2022年9月13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保证金扣除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 (略) 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 (略) 银支付限额,建议 (略) 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57-1060 (略) (略)
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411-*
监督电话:041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略) (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长城路37号1单元3层2号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刘治波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住宅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85.19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约建于2008年 | |
房屋朝向 | 南北向 | |
房屋格局 | 2室1厅 | |
权证情况 | 有抵押 | |
楼层情况 | 所在层3层,总层6层; | |
租赁情况 | 截止到2022年8月1日, (略) 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房屋租赁情况未知。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 |
钥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位于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长城路37号1单元3层2号房屋,建筑面积85.19平方米(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动产) 2.限购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3.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产权转移登 (略) 《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权证编号:*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 (略) (略) ) 7.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本调查表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证据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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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民事判决书((2018)辽0281民初51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