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1〕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略) 发展实际,市自 (略) 人民政府起草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请广大群众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涂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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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