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 (略) 杂粮面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杂粮面制品加工项目 | 卢龙县蛤泊镇小新庄子村南燕新线东 | 卢 (略) | 河北 (略) | 卢 (略) 杂粮面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卢龙县蛤泊镇小新庄子村南燕新线东,项目西侧为燕新公路,南侧为聚盛粉丝厂,东侧、北侧均为小新庄子村农田。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购置粗粮面制条机3台、1500米烘干自动线1套(500公斤/小时)、全自动切断机1台、全自动包装机2套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杂粮面条3000吨。 | 废气:项目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投料时加盖同时配用物料收集器收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均排至厂区内部现有化粪池1座,已做防渗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设备擦拭废水,水质简单且水量小,经沉淀后泼洒抑尘。空气源热泵用水及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采用低噪声设备,各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经建筑隔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器收集的面粉、废灯管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外售,收集器收集的面粉作为饲料外售,废灯管由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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