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对现有部分工程内容进行改造,一楼4条镀锌线,改为2条,镀种包括氯化钾镀锌和锌酸盐镀锌,均为滚镀线。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金 (略)
联系地址: (略) 同和街道办 (略) 413号青岛秀水表面处理中心
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青岛泽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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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第二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