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套木塑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套木塑门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峡 (略) 590-5号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元,购置挤出机、切割机、牵引机、上料机、冷压机、雕刻机、封边机等设备,租赁 (略) 5号厂房一栋建设本次项目。项目完成后可达到年产*套木塑门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挤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1);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峡口镇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通过厂区 (略) 排入附近河道。
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