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不在必须招标范畴内。
租赁段落:宁安-兰岗、兰岗-石头、石头-东京城、林口-勃利交界(林口-古城镇间的 39 号到佛岭-通天屯间的 23 号电杆)、柴河-林口(柴河站 H 杆-向阳-林口间 320 号电杆)、柴河-桦林(图佳线 61-175 号电杆)杆路6段,总长度181.905公里,用于加挂架空光缆。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租金每公里每月¥(略)(2400元/杆程公里/年)。合同总金额为:¥【(略).00】元,其中价款为:¥【(略).77】元,税款为:¥【(略).23】元,税率9%。本次采 (略) 成本。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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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塔基/通信杆租赁 | 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