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1、项目名称:华能扬州杨寿新龙10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邗江区杨寿镇
3、建设单位:华能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45000万元, (略) 邗江区杨寿镇境内建设华能扬州杨寿新龙10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项目建成后上网发电量为11153.51万kW·h/a。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道路施工扬尘、扬尘、临时堆放受风吹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绿化、道路清扫等。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起重机、蛙式打夯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蓄电池、废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废旧逆变器等光伏组件、以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事故工况时产生废油等。其中废旧的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定期收集后由厂家统一回收;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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