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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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科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内容:呼和浩特科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实施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 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付款 主要服务内容: 1秩序维护 1.1门岗 1.2外卖管理、快递管理 1.3车辆管理 1.4安全管理 1.5消防、供电、监控室管理 1.6消防管理 1.7应急保障 2环境卫生 2.1公共区域卫生、垃圾清理 2.2垃圾分类、节能双控工作 2.3公共部位绿化养护 3设施设备维护 3.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含设备房管理) 3.2高配管理 4综合服务 4.1大堂前台客服服务 4.2装修管理 4.3内勤管理 4.4满意度调查 4.5信息化服务平台 5专项服务 5.1特种设备- 电梯维护 5.2专业设备- 中央空调、分体空调 5.3专业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维护 5.4通讯网络-通讯网络设备、设施维护 6其他服务 6.1会务服务和接待 6.2室内卫生 6.3室内绿植租摆 6.4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 6.5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6.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7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 备注: 1专项服务,允许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 2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中需要更换的维修材料费用,单价 200 元(含)以内的,包含在物业采购合同金额之内,由物业公司 承担,单价超出 200元的材料,需由*方承担。 3日常保洁耗材、会议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维修工具、保洁器材、安保器材、员工服装等,由物业公司承担。 需满足的要求:要对委托服务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详见呼和浩特科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 381.0000 | 2024年01月 | 详细主要功能或目标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科学技术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