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整体搬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不予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年1月20日- * 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 (略) “市民之家”三楼)
传 ???真: *** (黔东南 (略) )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 (略) “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整体搬 (略)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高屯街道后坡村 | 贵州 (略) 市投资 (略) | 贵州 (略) | 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街道后坡村,占地面积2. * 公顷,设计容量2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为3年。主体工程主要有弃土区、挡土墙、排水沟等组成。 | 一、未 (略) 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 二、项目产排污分析及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不充分。未明确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产排污量及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中水、气、声等未引用有效监测数据。 (略) 在区 (略) 水文地质情况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