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略)(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县府街190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用电池框及储能盒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永达街978号 | 烟台亚 (略)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增产电池框总成(略)套、储能盒总成件(略)套。 | 1、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焊接烟尘由吸气罩吸入滤筒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 (略) 标准,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限值要求。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铝屑、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 (略) 理;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
2 | (略) (略) 150MW农光互补项目110k (略) 工程 | 线路起点位于蓬莱庄村升压站,终点位于崇义220kV升压站 | (略) (略) (略) | (略) | 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 (略) 路径长约10km,其中单 (略) 长9.3km, (略) 径长约0.7km。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 (略) 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 (略) 、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及工期,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 (略) 的电磁辐射水平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的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预案的演练。 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要求须一并执行和落实;若生产过程中发现其他环境污染源,需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