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住板块商办类管道疏通及化粪池清淤
2.招标内容: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服务以及下水管道堵塞处理,并 (略) 进行全面排查
3.最高限价:150元/立方米。参加询价比选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项目询价比选报价无效或重新报价。
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质量目标:符合*方验收标准及要求
6.项目规模:物业公司所承接的东津商务大楼项目、交通科技大楼项目、市民服务中心项目、保康尧治河项目,预估年度服务费用为*元(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以各项目验收情况为准)。
7.其他:报价包含人工、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具有 管道疏通、化粪池清理 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比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管道疏通及化粪池清淤服务标准
1.粪便、污水转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清掏转运、清理粪池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及时清掏转运,不得堆积、滞留,污染环境。
(2)作业完毕,化粪池、储存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留存污物和污水,并妥善处理封盖事宜。
(3)对吸污车辆进行定期清洁、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做到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灰垢,标识清楚。
(4)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防臭气扩散和防蝇的要求,并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设施。
(5)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不得外溢。输粪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
(6)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 (略) 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7)将人力收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粪罐、粪桶、手推粪车停放 (略) 上。
(8)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泼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
(9)清掏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污水滴漏。吸污车向储存点转运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车辆运输粪便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车辆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装载容器应密闭性好,放粪闸阀、进粪口应严实。
(2) 并有防滴漏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酒落,车走后场地应清理千净,装载应适量,无外溢。
(3) 装载的粪便,应及时卸清不得将粪便长时间存留在车罐容器内。
(4)应按指定地点及时卸粪,不得任意排放。
(5)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洗车辆和辅助设施,不得留有粪迹污物。
3.清理化粪池作业标准
(1)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
(2)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粪便污水不外溢;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处理;
(4)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询价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递交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一楼B124;
(二)递交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未在本时间段递交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
(三)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将文件盖章的PDF扫描版拷贝至U盘中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询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比选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二楼B224会议室。
(二)时间:同询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询价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询价代表参加;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询价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襄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东津商务大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 (略) 官网(http://**)发布。
发布日期:2024年6月6日
九、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审查 | 资格性审查 | 企业资质 |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近 三 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 ||
联合体 |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 ||
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报价是固定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其他要求 | 无询价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
详细评审 | 最低价法 | 报价 | 完成初步审查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至少3名成交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相同无法确定排序时,则由询价小组按比选文件制作优劣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