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略) 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双林镇2023-8号地块(双林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双林镇2023-8号地块(双林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
2、项目范围: (略) 南浔区双林镇跳家扇村
3、项目内容:为加强区域农民建房管理,满足农户建房需要,拟实施双林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工程。建房资金由村民自筹,安排宅基地168户,并建设用水、用电、排污、绿化、道路等酡套设施。本项目总用地49.57亩。本项目总投资为*.*元,所需资金由自有资金预算安排解决。本项目拟开工时间为2024 年2月起,拟建成时间为2026年12月。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