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一、采购人名称: (略) 上余镇五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程村农事服务中心烘干机、地磅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ZJJX-2023-04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五、更正理由: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5 | 投标保证金 |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3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 (略) 开户行:浙江民泰 (略) 衢州江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号:* 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核对。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3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 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 (略) 开户行:浙江民泰 (略) 衢州江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号:* 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6时0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余镇五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570-*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上余镇镇纪委
监管部门电话:0570-*